然而,这样的新兴市场也有着显而易见的风险。一方面,代还款业务没有相关的许可来作制度保障。就好像与普通的陌生人打交道或者同地下钱庄往来一样,在交易过程中,卡主的钱款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都让人难以放心。
另一方面,正因为不是得到官方承认的行当,代还款人和代还款机构自身也有安全隐患,一旦卡主看到钱款被垫还上后,立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挂失并办理新卡,随后逃之夭夭,代还款人本该收到的本息(垫付款和手续费)就会全部打水漂。
本质上,卡主找人代还款仍是一种信用卡套现行为,但“信用卡套现”本就没有很明确的定义与标准,实际上也不一定是违法套现,因此代还款市场处于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
在这个灰色地带中,持卡人和代还款人双双得利。在黑白分明的地带,银行等发卡机构就是吃亏的一方。本来,银行和信用卡持卡人订立契约———只要你讲信用,那就先消费,后付款;如果你不讲信用,那就交罚款。现在,横空出世的代还款人等于打破了这份契约———持卡人既不讲信用,又避免了罚钱,或者说少交了罚款,而且交给了第三方。表面上,银行不但没有吃亏,按时收回信用卡欠款,信用卡交易不良率降低,客户信誉度提高,也反过来给银行脸上“贴金”。但事实上,银行更多地授信给了无信者,风险增大,一旦无信者有一天“撕破脸皮”不还钱,银行的损失会比原先更大。
要想从根子上杜绝无信者滥用信用卡,让代还款“没有市场”,银行自身的责任甚大。从源头上,银行应对信用卡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定和信用审查;信用卡收单机构则应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不随意地拓展不合规商户,不滥发POS机。
此外,全民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应该加速。信用信息应该在信用卡发卡机构、收单机构、中国银联间共享,甚至扩展到其他的非信用卡领域以及非融资消费领域。例如,一个人订了一家餐馆的位子,结果“食言”,也要在信用记录上留名。完善的信用体系应当能在事前对申请人做好安全用卡教育,在事中对持卡人消费行为进行动态跟踪与监测,并及时把控风险,在事后对违约人做出及时而恰当的惩戒。只有当信用卡持卡人真正珍视自己的信用,了解不守信的严重后果,没有稳定工作与收入来源的月光族,才能自觉远离信用卡大额透支消费,信用卡功用才能回归其诞生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