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我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签署《贸易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和《代付业务合作协议》,我行成为继中国银行之后第二家与进出口银行签署此类协议的合作银行,董文标董事长、洪崎行长,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兼行长李若谷、副行长刘连舸出席了签字仪式。
随着事业部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我行在香港的成功上市,贸易金融部认真贯彻总行提出的“做特色的银行、做有效益的银行”的战略目标,积极打造“全新的商业模式”,开拓思路,未雨绸缪,努力拓展同业合作渠道和创利新模式。经过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多次商洽,终于成功签署上述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将给予我行总计550亿元的专项授信额度,其中,外币50亿美元,用于在风险参与、资产转让、进出口融资、本外币代付等一系列业务领域的合作。在当前市场监管环境下,上述协议可有效提升我行资产收益率,使我行能与进出口银行优势互补,为企业提供更为多元化的贸易金融专业化产品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