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乐:
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商场分期付款业务(简称“分期业务”)是指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指定商户(简称“商户”)店面进行大额消费时,在带有“深银联”标志的分期付款POS机上刷发展信用卡完成交易,由深圳发展银行一次性代为垫付所采购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总金额,而持卡人对于该笔消费可以分成若干期数(以月计)进行偿还。
1、操作简便:无需额外申请,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商务卡除外)均可享受分期付款服务。
2、操作方便:与一般POS刷卡消费一致,不需要签署烦琐的合同。
3、智慧理财:同样的商品、同样的价格,分期付款减轻您的财务压力。
4、梦想实现:深圳发展银行让阻拦梦想的距离消失,为您提供优惠的分期付款服务,提前享受优质生活。
邮购分期:
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邮购业务是指深圳发展银行持卡人通过银行指定的邮购商户,申请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邮购商户提供的商品。成功申请后,信用卡中心代持卡人就订购的商品向供应商进行支付并在持卡人指定的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帐户中一次性全额或分期扣除所购商品的价款。
随想分:
一、适用客户:仅限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下称“卡中心”)个人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本人申请。
二、登记方式及内容:
持卡人单笔刷卡消费人民币500元及以上,成功刷卡后即可致电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01申请“随想分”免息分期付款服务。该消费指商品消费交易。成功登记后,持卡人可分三期、六期或十二期(每月为一期)免息分期偿还该笔交易额,每期需支付本金一定比率的手续费,手续费费率如下表:
| 分期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 每期手续费费率 | 0.72% | 0.7% | 0.65% |
三、分期付款每月还款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本金: 2,500元
分期期数: 12期
每月手续费率: 0.65%
第2—12个月每月还款金额:2,500*0.65%+2500÷12=16.25+208.33=224.58(元)
首月还款金额: 2,500*0.65+(2500-208.33*11)=16.25+208.37=224.62(元)
零售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