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活动内容
● 活动细则
1. 自
2. 活动期间,在北京、山西、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陕西、深圳地区指定的邮储银行网点(具体网点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申请并获批邮储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或附属卡持卡人可参加此活动。
3. “成功申领邮储信用卡”是指申请人向邮储银行提交信用卡申请并获得邮储银行批准。卡片的批准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4. 持卡人交易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入账时间为准。
5. 2009年6月(含4月、5月数据)至9月,每月的20日邮储银行将上个自然月符合活动条件的获奖名单公布在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上,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获奖者。持卡人也可向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80查询获奖名单。
6. 礼品由礼品供应商直接寄送至获奖者的账单地址,寄出时间为中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7. 符合活动条件的附属卡可单独得奖,礼品将邮寄至主卡持卡人的账单地址。
8. 本次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限获奖一次。
9. 如因持卡人提供的账单地址错误或其它任何原因而造成礼品被退回的,且持卡人也未在邮储银行公布当期获奖名单之日起的60天内向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提出查询的,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礼品。
10. 一切有关礼品质量、售后事宜及任何有关礼品可能产生的纠纷,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持卡人可致电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由信用卡中心协助持卡人与礼品供应商解决。
11. 礼品以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邮储银行有权调整或变更礼品,并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力。
12. 邮储银行持卡员工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参加本次活动。
13. 有关此项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邮储银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