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农民想出一套骗取银行信用卡的流程:假装招聘骗取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然后私刻多家单位公章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向多家银行申请信用卡后,或消费或套现,诈骗共计 11 万余元。日前,两名被告人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市中区法院判处刑罚。法官表示,两人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但其能轻易得逞,暴露出的银行信用卡管理漏洞值得注意。
2008年7月到10月间,徐某伙同梁山县农民陈某,伪造并使用身份证,在济南以某公司驻济南办事处、某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招聘。许多大学生前来应聘,二人要求学生们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后,告诉他们回家等消息。
随后,二人伪造办理信用卡需要的收入证明。他们使用假印章,为留下身份证复印件的这些受骗者出具《收入证明》,然后向多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陈某以周某、李某等13人的身份办理了15张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套取现金共计110839.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陈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徐某归案后,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较重的罪行,系坦白,并于案发后积极退赔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